第173章 唐兰的故事1(第2页)


    短短不到两年时间,就因经营不善及赌博、吃喝玩乐,把一个红红火火的建材批发店给搞垮了。
    她本想拒绝唐勇的要求,但是唐兰家里的长辈三番五次的打电话劝说。
    甚至连自己的母亲还带着唐兰的大伯,也就是唐勇的父亲,为此特意来了一趟海连市。
    好听的难听的说了一大堆,软硬兼施,死活要让给唐勇给安排个工作。
    唐兰没办法,只好让唐勇进公司管后勤的工作。
    刚开始,唐勇还算老实。
    每天按时上下班,不到一个月,他那身混混的毛病就暴露出来了。
    一开始在公司里报假账,后来又从仓库里偷材料出去卖。
    被唐兰抓住了,两次要开除,都被唐兰的大伯带着一家老小连哭带闹的给堵了回去。
    2007年的冬天,唐兰承接了营海市一座28层办公大楼的装修项目,正在紧张施工的阶段突发大火。
    造成了两名工人死亡,五名工人重伤,还有十几个人轻伤,直接损失近千万。
    而唐兰是公司的法人代表,出了这种事情肯定是要承担责任。
    为此,唐兰找到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宋涛律师进行咨询。
    唐兰联系宋律师在营海市见面,赵刚当时在海安集团培训并没有在家。
    而为了怕大家担心,唐兰一开始就隐瞒了这场事故的消息。
    她说话条理清晰,逻辑完整。
    按照宋涛提出的重点,一一说明了公司和工程之间的关系、起火的原因、死伤人员的赔偿谈判,以及目前公安机关询问的重点等等。
    另外她还跟宋律师说,对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她感到很怀疑。
    公安机关已经找过自己了,但她躲了起来,说自己在外地出差。
    听完这些,宋律师认真地分析了一下,然后提出了建议。
    说道,唐总,我建议你去自首,你这么躲着不见,只会在量刑的时候加重你的刑期。
    按照这起火灾事故的损失和造成人员的伤亡,构成了消防责任事故罪。
    此罪名对应的处理标准是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    你要积极配合民事赔偿责任,需要赔偿因火灾造成的工人伤亡、财产损失等费用,量刑时会减轻一些。
    听到这些话,唐兰更加控制不住,终于哭出了声音。
    一时间,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    考虑了好一会儿,唐兰擦擦眼泪,坚强地说:“好吧,我同意宋律师你的意见,去自首。
    我会积极配合各方面赔偿,争取减轻处罚。
    既然事情出了,就不能躲了,我相信宋律师你是不会害我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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